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整治行动,积极开展“12.2”摒弃交通陋习、创建文明城市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严打六类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少儿童乘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此现象,12月1日下午,交警部门在“12.2”来临之际,联合河源市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送爱心赠头盔活动,在市一小、下城小学、示范岗等多个点免费向儿童派发头盔1600个。 活动现场,交警组织参与活动的小学生回答交通安全常识,交警支队支队长谢辉在现场亲自引导小学生答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张。参与活动的家长们表示,交警送头盔活动非常好,平时缺乏驾乘摩托车戴头盔的安全意识,通过此次活动,知道了儿童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以后一定会督促自己的小孩戴好头盔。小学生十分开心,不仅领到可爱实用的头盔,还学会了不少交通安全知识。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送头盔活动,能引起家长们的注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引导自己的小孩从儿时做起,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工作,以免悲剧上演。(马玉刚 罗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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