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阳明中学、阳明二中、龙湖学校
初一级招生区域范围的通告
和府〔2010〕53号
为合理配置县城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县政府决定于2010年秋季起对阳明中学、阳明二中、龙湖学校初一级招生区域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阳明中学招生范围
户籍所在地属城东村、城西村、东堤路、南堤路、教育路、先烈路、星星村铁潭自然村、丰道村米墩自然村以及果园路原忠定公路以西区域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阳明二中招生范围
户籍所在地属星星村(铁潭自然村除外)、丰道村(米墩自然村除外)、大楼村、雅水村、珊瑚村(含珊瑚路)、新塘村、新社村、均上村、均联村、富联村、均通村、谢洞村、七窖村、龙湖村上棉片的六年级毕业生及户籍不在以上区域但在阳明一小至七小(四小除外)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龙湖学校招生范围
户籍所在地属龙湖村(上棉片除外)、东山路、果园路原忠定公路以东区域、东园北路、果园新村南北区、盐仓新村及户籍不在以上区域但在本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初一级新生在新学年报名期间,请带备户口簿到新调整的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008年8月1日后户口迁入阳明中学招生属地范围的,需带备户口簿及房产证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特此通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