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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家伙也太懒了,把它复制过来不是更好。 
“东江客家,人文和平”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专题展览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0-05-18  来源:县文联  点击数: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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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我县悠久的客家历史文化,充分展示和平丰富的人文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打造和平文化品牌,积极宣传、推介和平,提高和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喜迎第23届世客会在我市举办;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艺审美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推动和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县文联与县文广新局拟在国庆前后联合举办“东江客家,人文和平”美术、书法及摄影作品专题展览。具体事项如下: 
    一、摄影、美术、书法作品内容 
    摄影、美术的参选作品必须以和平辖区范围内的客家民居、古迹以及客家传统的生产生活、民风民俗为创作对象,彰显和平独特的客家文化魅力。 
    书法作品必须以客家山歌、民谣、童谣、谚语及我县的古迹名联为主要内容。 
    二、摄影、美术、书法作品规格 
    1、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参选作品规格限定8英寸,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每组不超过3幅。入选摄影作品的作者须提交作品的底片或原始电子文件。 
    2、美术作品油画、水彩、水粉、国画、水墨均可。作品规格限4尺内。  
    3、书法作品只限条幅、中堂、斗方,不收横幅,规格限4尺内。 
    4、美术、书法作品无需装裱。 
    5、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名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征稿对象:和平县籍及在和平县工作生活的公民 
    四、作品截稿日期:2010 年 9 月 10 日 
    投稿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二路1号 
    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收 
    邮编:517200 
    联系电话:5648518 
    联系人:凌方宁(摄影) 陈冬娜(书法) 朱春晓(美术) 
    陈玉嫦(通联登记、稿件统计) 
 
    五、有关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健康向上。参选者必须是参选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参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2、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出版权。 
    所有入选作品由举办单位颁发入展荣誉证书及稿费。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和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