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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报] 关于网传彭寨镇发生外地人驾车“抢小孩”情况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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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6 1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网传彭寨镇发生外地人驾车“抢小孩”情况回应
【和平县公安局新闻办公室】5月5日晚,一则和平县彭寨镇发生外地人驾车“抢小孩”的信息迅速在当地微信朋友圈传播,据查,此则信息首先由彭寨镇教育部门在发给全镇中小学校长及学生家长的校讯通内传播,继而引发微信朋友圈内广泛转发。经和平县警方证实,所谓外地人驾车“抢小孩”的信息系一则虚假信息。
据悉,5月5日下午,和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彭寨镇辖区内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当民警依法对一部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车冲卡逃窜,民警于是开展布控拦截工作,并在彭寨街路段时将该车拦截,司机弃车逃跑。经民警查实,该车系一部报废套牌车,民警于是将该车查扣,并迅速开展对车主身份的核实工作。
不明真相的群众看到警察查扣车辆,并发现车内有小孩的衣物等生活用品,于是捕风捉影,凭空认为此系抢小孩的外地车,并在当地传播。当地教育部门在没经过核实的情况下,也仅凭道听途说获取的信息,于是编发了一则外地人驾车“抢小孩”的“温馨提示”,通过校讯通发至学生家长及各中小学校长,提示学生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为迅速查清驾驶报废车辆司机信息,5月5日晚,彭寨派出所连夜部署开展调查工作,经侦查,该车司机名叫杨某华(男,1970年出生,龙川县人),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通过询问,杨某交待其驾车途经彭寨镇路段时,恰逢交警查车,因车辆无合法手续且系报废车,因害怕公安机关处罚,于是弃车逃逸。
警方提示:在互联网或手机微信圈内传播信息,一定要经过调查核实,对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警方同时提醒,随着互相网及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的迅猛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快捷、更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及生活中,切勿恶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或微信发布,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并自觉做到不传谣、不信谣、更不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发表于 2016-5-6 10: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校讯通传谣那可不是一般的,有些人该补补智商了。四大自残: 百度治病,微信养生,专家荐股,微博时政。
发表于 2016-5-6 11: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谣言。。
发表于 2016-5-6 11: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发表于 2016-5-6 12: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的全抓起来
发表于 2016-5-6 15: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教育部门好像不是第一次闹笑话了
发表于 2016-5-6 17: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传谣、不信谣、更不能造谣。
发表于 2016-5-6 19: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微信群传疯了
彭寨教育部门传谣,应该有人为此事负责才行。
发表于 2016-5-6 19: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咱们彭寨抢小孩,真当咱们彭寨人民吃斋的。“抢小孩”本来就会是个例,多数是亲人互抢孩子吧
发表于 2016-5-10 21: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谣太多,经常听这些假新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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