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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第十四编 政党

已有 208 次阅读2013-3-10 09:35 |个人分类:98年和平县志文字版| 县志

大革命时期,1925年冬周**主政东江公署,刘哑佛(中共党员,安徽合肥人) 任县政府总务科长(秘书〉时,开始在本县传播革命思想,宣传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 政纲、国共合作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翌年春,受海陆 丰农民运动影响,张觉青、黄惊白和卜恨生等组织“新和平青年团”,成立工会、农会。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该团转入秘密活动;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内抗日救亡活动活 跃,各种抗日民众团体纷纷建立。进步青年的一系列活动,为和平县建立中共党组织作 了思想上、组织上的初步准备。1938年8月建立中共和平县支部。是年冬,广州、龙 川等地参党的曾源〈曾镜湖〉、黄志猷、骆灿等先后返县,加强了党的组织力量。1939 年5月建立“中共和平县委员会”。7月,国民党县党部举办“和平县战时干部训练 班”,中共和平县委积极协助培养乡长、自卫队长等干部;团结各阶层群众,开展了卓 有成效的抗日救亡运动,为创建九连山革命根据地打下了一定基础;1939年冬,方华 (罗响〉由省委选为中共“七大”代表,赴延安参加代表大会。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和 平县地方组织为继续扩建九连山革命根据地,组织农会,开展减租减息和分田运动,发 展人民武装和建立人民政权,进行了如火如荼的斗争,于1949年5月解放了和平,并 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两广纵队解放惠州、广州。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和平县委在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中,不断壮大组织。县委及各级党组织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广大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 作用,为和平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中国国民党和平县党部、中国民主社会党和平县筹备处,于本县解放初,由县人民 政府明令解散。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和平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党的组织建设与活动

(一)“新和平青年团”的建立,以及进步青年一系列的抗日救亡活动,为党的组织 建立作了思想、组织准备

民国14年(1925),周**主政东江公署,孙绍康莅任和平县县长,与孙联袂而至 的刘哑佛任县府总务科长(秘书〉,宣传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政纲和“联俄、联共、 扶助农工”政策。翌年春,受海陆丰农民运动影响,张觉青、黄惊白和卜恨生在刘哑佛 的引导下,发起组织“新和平青年团”,成员80多人,他们组织陆运、理发、店员工会 和农会,开展“减租减息”和提高工人工资的斗争。民国15年9月,县长孙绍康被陈 炯民残部连长陈日新劫持,刘哑佛被迫秘密撤离。县政当局明令解散“新和平青年团”, 通缉其主要领导人,“新和平青年团”转人秘密活动,秘密发展团员壮大组织。

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烽起,受江西中央苏区和 赣南红军斗争影响,彭寨青年农民毛国华、肖文添和黄居正等毅然投奔赣南红军游击 队;方华受托赴赣南寻觅中共党组织;1936年,在沪、穗及龙川等地工作和求学的和 籍进步青年,分别在当地出版《和声》、《和风》、《和钟》等刊物,议国是砭时弊呼喊抗 日救亡。抗日战争爆发后,进步青年发动组织“抗敌后援会”、“青年抗敌同志会”和 “妇女抗敌同志会”等群众团体;并建立“奔流剧团”和“黎明剧团”,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进步青年的一系列活动,为党的组织建立作了思想、组织上的准备。

(二)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建立和发展

1938年春,麦任(麦文〉受广东省委派遣前来东江上游龙川、和平等县恢复和建 立党组织。4月,方华在老隆由黄用舒介绍与麦任相识,结为莫逆之交。5月,麦与方 一起步行至和平热水,进行考察后,吸收方华、张觉青入党。6月成立党小组,8月在 热水东华小学成立“中共和平县支部”,隶属龙川中心支部。冬,在龙川、广州等地参 党的县籍曾源、黄志猷、骆灿等先后回县,加强了党的领导力量。1939年3月成立 “中共和平县工作委员会”,5月建立“中共和平县委员会”,书记方华、组织部长张觉 青,宣传部长曾源、(后)罗宝萱、徐梓材,青年部长曾源(兼)。9月,方华调离和 平,由周宝时、余丁运(余进文)接任正副书记。11月,方华被省委第五次执委会议 选为省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1940年2月,周宝时调离和平,由曾源接任县委书 记。县委成立后,先后成立了热水、东水、县城(后称附城〉、彭寨及大坝等6个区委, 下辖29个支部和两个直辖小组,至1942年春共有党员360多名。

中共和平县第一个党支部成立地址(热水东华小学)(有插图,P403)

1941年7月,中共东江后方特别委员会(简称后东特委)决定中共和平县委 分出和东县委,中共和平县委(后改称和西县委)书记魏则鸣,中共和东县委书记 陈坤贤。翌年3月,实行特派员制,钟俊贤、张华基、黄中强、黄华明和陈景文、
徐子清、林启连先后分别任中共和西特派员和副特派员;黄中强、刘奇和陈宽、
骆越康先后分别任和东特派员和副特派员。5月发生 “粤北事件”后,本县各级
党组织根据上级指示暂停组织生活,保存力量。抗日战争中、后期,党组织输送了一批 党员、干部和青年参加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简称东江纵队)。

方华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证(有插图,P403)

1944年10月,中共广东临时工作委员会(简称省临委)决定恢复党组织活动。次 年2月,中共和西县委、和东县委特派员按后东特委的部署贯彻恢复各级党组织。1945 年8月,后东特委派陈景文返回和平热水柳村,成立中共连和工作委员会(简称连和工 委),书记陈景文。为东江纵队第三支队进行战略转移挺进九连山,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党组织在解放战争期间,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并继续发展壮大

抗战胜利后,东江纵队第三支队在支队长彭沃、政委曾源率领下,于1945年11月 1日胜利抵达热水野猪窝,完成了主动转移的战略任务。接着成立中共九连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曾源,彭沃、陈一民、翟信、黄华明为委员,统一领导整个九连地区的部队和 地方党的工作。在和平县地方党组织的全力配合下,击溃了国民党反动势力的重兵“围 剿”,创立了九连山革命根据地。1946年6月,东江纵队第三支队奉命北撤,挑选了64 名指战员骨干(含地方6名干部)留下在九连地区“绝对隐蔽,等待时机,恢复武装斗 争”。并成立“中共九连区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吴毅。

1947年3月,成立“中共九连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九连工委),统一领导整个 九连地区的武装斗争。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香港分局的决定,恢复武装斗争,“实行小搞, 准备大搞”。7月成立“中共连和分区工作委员会”〈简称连和工委〉,书记吴毅;同时 成立“中共和东分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和东工委〉,书记魏南金,副书记林镜秋。全面 恢复党组织和建立了 7个区工作委员会、20个支部(含两个中心支部)和3个党小组。 至1948年夏,解放区和游击区的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粉碎了国民党三次残酷的“扫 荡”,经受了一场党性和革命坚定性的考验,九连山革命根据地得到了巩固和发展。 1949年1月1日成立连和县人民政府。1949年5月24日和平县城宣告解放,6月2日 成立中共和平县委员会,书记林镜秋、副书记黄志猷(8月接任书记)隶属东江地委 领导。是年6月,全县21个支部,607名党员。

二、新中国成立后党组织状况

1949年12月,中共和平县委隶属中共东江地委领导。1952年11月至1956年,县 委先后隶属粤北区党委和惠阳地委领导。1949年冬,县委先后建立附城、彭寨、下车 和林寨4个区党委;至1951年11月,陆续建立热水、东水和贝墩3个区党委。县委机 构有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査委员会(后改为监察委员会)。1951 年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按“积极慎重”发展党组织的方针,在土地改革运动的积极分子 中吸收党员,至1952年底发展党员169名。1954年12月,县委把建社与发展党组织 结合起来,重点发展走合作化道路的积极分子入党。至1956年底,全县建立党支部 128个,党员3108名。同时,在完成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程中,各部门、各行业也先后建立和发展了党的组织。

1957年12月,撤区并乡,全县划为18个大乡和阳明镇,设立19个乡(镇)党委 会。1958年10月,成立5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相应建立5个公社党委会; 11月,连(平)和(平)两县合并,成立中共连平县委。1961年,调整为8个公社后 再调整为19个公社,并相应建立19个公社和阳明镇党委会。1962年6月,连(平) 和(平)两县分县,恢复和平县建制,原和平县委名称不变。至1966年春,县委下辖 的党委会21个,总支10个,支部408个(其中机关68个、企业95个、农村245个),党员4770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6年6月7日,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9 月撤销〉,各级党组织均受到冲击,1967年1月25日“革命造反派”对县委进行夺权 后,工作陷于瘫痪。

1967年2月,驻和平6840部队及和平县武装部实行军事管制,由军管会取代党的 工作。1968年2月29日后,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元化领 导。期间县成立党的领导核心小组,主持全县党组织的工作。同年10月,惠阳地区革 委会在大坝公社高发大队召开惠阳地区整党建党现场会,进行群众整党运动。

1970年9月,召开中共和平县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平县第三届县委领导 班子,并先后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党委及县委 党校等工作机构。至1973年5月,先后恢复县人大、县法院、县公安局等机关及企业 的党委会、党组、总支和支部,并先后恢复阳明镇以及19个公社党委会。期间建党工 作和党员标准受到“左”的错误思想影响,采取突击入党,发展党员4900多人。

1976年后,国家进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建工作坚持“积极慎重”的 方针,对发展对象加强培养教育,建立考察、登记档案。同时,县委于1977年成立落 实政策办公室,贯彻拨乱反正,对冤错假案进行平反纠正。注重在青年知识分子、青年 农民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至1983年吸收282名优秀知识分子人党(占同期内发展 的新党员的50%)。1983年8月,19个公社党委改为19个区党委和阳明镇党委,1987 年撤区设乡(镇),相应建立20个乡(镇)党委。1984年6月机构改革后,县委工作 机构变动较少,基层党组织亦相应稳定,各种制度日益健全。1989年以后,机关和部 门的基层党组织,按制度一年一度地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至1995年,县委设办公室、 组织部、宣传部……等11个机构,有基层党委23个,党总支29个,党支部735个, 有党员13 927人。

中共和平县委主要工作机关沿革表(插图表,表14-1,P405)

中共和平县部分年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状况表(插图表,表14-2,P406)

第二节 县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的党组织,未召开过党代表会。新中国成立后至1995年共召开 八次党的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党代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6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 196人,列席代表54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 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制定了本 县今后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由15人组成的第一届委员会(其中常委5人〉,和由7人 组成的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参加省第一次党代会的4名代表。

(二)第二次党代会

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2年7月24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参加大会正式代表270 人,候补代表30人。大会总结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工作及经验教训。明确指出在贯 彻总路线方面,注意了多快,却忽视了好省;在“大跃进”方面出现“高指标”、“放卫 星”等浮夸风;在人民公社方面,搞“一平二调”,剥夺农民经营、收益、分配权益的“共产风”,导致1959年冬至1960年因缺食致病死人的惨重教训。对农民因“共产风” 招致的损失,进行了退赔,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左”倾错误得到初步纠正。大会通过了依靠全县人民,鼓足干劲,实现“本县今后三、 五年内恢复与发展生产的规划”;并分别通过了县委和县监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 委员25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的第二届委员会,和由9人组成的第二届监察委员会。

(三)第三次党代会

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70年9月14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28人。 惠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党向民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大会按照 “军、干、群”和“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选举产生了由29名委员、5名候补委 员组成的第三届委员会(其中常委7人)。

(四)第四次党代会

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7月21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69名, 候补代表30名。大会认真总结了本县自1976年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 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所取得 的成绩,和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的精神;大会审 议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 案)。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5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四届委员会(其中常委9 人)和由9名委员组成的纪律检査委员会。

(五)第五次党代会

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27日至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 350人,列席代表7人(均是离休老党员)。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党的十二大 和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联系本县实际,总结工作,统一思想,加强团结,振奋精神, 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一致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和 县纪检工作报告。大会按照“四化”(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方针,选举 产生了由25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五届委员会(其中常委9人)和由9名委 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六)第六次党代会

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5月3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到会正式代表300名。 这次大会是在全国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继续贯彻改革、开放方针的形 势下召开的,代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总结了单纯搞贸易致富、造成严重 经济损失的经验教训,提出了 “办实业、打基础”的工作任务。大会号召各级党组织、 全体党员,振奋精神,团结战斗,把我县的两个文明建设继续推向前进。大会选举产生 了由23名正式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六届委员会(其中常委9人)和由11人组 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七)第七次党代会

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5月5日至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04名。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1.听取和审议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2.讨论审议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建议;3. 选举县第七届委员 会和纪律检査委员会。大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团结一 致,努力拼搏,把我县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2名正式委 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七届委员会(其中县委常委9人)和由11人组成的纪律检査委员会。

(八)第八次党代会

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5月9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06人。 大会主要议程有三项:1.听取和审议县委的工作报告;2. 听取和审议县纪律检査委员 会的工作报告;3. 选举第八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査委员会。大会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 导,以邓**视察南方谈话为动力,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思想再解放一些,胆子再 大一些,步子再快一些”,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大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 广大党员,锐意进取,积极奋斗,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把本县“两个文明”建设推向一 个新台阶。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3名正式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八届委员会(其 中常委9人)和由13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节 主要政治活动纪略

一、“三反”、“五反”运动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在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和腐蚀下,党政机关 和人民团体、经济部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有所滋长。1952年2月8日,遵 循中央和华南分局的指示,在县武装部工作人员中,开展“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 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通过学习“三反”文件,个人对照检査,结果查出有贪污、 浪费错误行为的9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出队和撤职查办等处分。1953年4月 12日至5月7日,在未参加土改的留守机关干部中,根据“实事求是、讲实话、自觉 自愿、不迫不逼,思想检查从严,处理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从宽”的方针政策,开展 “三反”运动,参加运动307人。运动分学习、检讨、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人人下水检 査,逐个通过。结果通过的有277人,30人未通过,清出贪污、浪费金额27 875元, 其中贪污金额13 939元。结束时,给予党纪处分的有24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2人。

通过“三反”运动使广大干部提高了对官僚主义、贪污、浪费等违纪行为的危害性 的认识,对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增强抗腐蚀能力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1952年4月,在县城私营工商业中,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 减料、反盗窃国家资财和盗窃国家情报)运动。运动正在学习有关“五反”的方针、政 策及目的要求期间,按华南局的“暂时停止‘五反’”运动的指示,中途停止。尽管如 此,仍使私营工商业者受到深刻的爱国守法教育,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打 下了一定的基础。

“三反”是“大张旗鼓地进行”的,因时间短促,工作粗糙,提倡“大胆怀疑”和政策界限不清,贪污界线不明确而出现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的现象。但在甄别核查定案 时,绝大部分受处分的同志,都给予纠正平反。个别当时未得到平反,亦在1979年复 査历史遗留问题时,给予纠正平反。

二、反**斗争和反地方主义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全县党内开展整风运 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党外人士投入运动,“帮助党整风”。期间,党员及党外人士 对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善意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也 有一些对党不满的过激言论。6月8日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分子猖狂 进攻的指示》,8月14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结合反右斗争开展反地方 主义的斗争,本县的反**斗争与反地方主义斗争交错地进行。

1957年10月下旬,县委成立了县整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59名专职 干部,小部分到试点单位开展运动,大部分到面上搜集、整理**言行材料,为开展反 **斗争做准备。

本县整风反**斗争,首先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开展。1958年1月14日,将108 名中学教师和766名小学教师集中到和平中学,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大鸣大放;第 二,反击**;第三、四步,系统整改和思想建设。当第二步完成后,机关、企业、工 商业接着组织大鸣大放和反**斗争,至8月底全面结束了这次整风、反右运动。在全 县中小学教师、机关干部和工商界中共有165人划为**分子,并分别给予开除公职、 劳动教养、降职降薪留队使用等处分。

这次反**斗争,因受“左”的错误影响和界线不清,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 我矛盾,致使反**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 划为“**分子”,使之蒙冤多年,造成了不幸的后果。县**摘帽办公室按上级指示, 从1959~1962年,先后分批给40多名改造好的“**分子”摘了帽子,撤销了管制, 对部分原来保留公职的,重新安置工作。仍有120多名“**分子”,至1978年8月按 中央决定全部摘掉**帽子。但诸多遗留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反地方主义的斗争。本县反**斗争形成高潮后,即开展反地方主义斗争。凡在会 议上或平日交谈,或在“大鸣大放”过程中,对本县土改照搬北方做法,不结合地方实 际的某些“左”的行为,或对忠信土改整队、“南下大军挂帅”以及对南下干部和地方 干部使用等问题提出了不同见解的,都被定为地方主义分子的思想、言行,进行批判斗 争。有13名党员干部(大部分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党员)被划为地方主义分子,定性为 “和平地方主义集团”成员。结果集团的头头(包括一位副县长及一位宣传部副部长〉、 骨干分子及其成员均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党政领导职务、降级降薪或劳动教养等处分 (复査甄别平反情况见本章第五节)。

三、反“右倾”运动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 会主义”总路线之后,县委在全县农村进行反“右倾”思想和坚持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教育。此前后,县委组织全县人民掀起“大跃进”高潮,在工业方面发动群众大建土高 炉,组织专业队上山砍木烧炭代煤,动员千家万户砸锅献铁,大炼“钢铁”;农业方面, 推行“深翻改土”、“高度密植”,大搞“亩产万斤”试验竞赛。因而,造成“五风”(强 迫命令风、瞎指挥风、高指标风、浮夸风和共产风)泛滥。1959年3月,县委按省委 指示,贯彻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开展整风整社,“五风”有所收敛。但在1959年7 月,庐山会议的后期,从纠“左”而急转开展反“右倾”运动,破坏了党内和机关民主 生活,错误地打击了一批敢于实事求是地向党反映实情、提出批评意见的同志,导致发 生1960年数以千计的农民群众因饥饿致病致死的重大事件。原任林寨区委书记叶格恒, 在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向上级倾诉了肺腑之言:“速度过快,难以巩固;规模过 大,不易管理”。却被诬为“小脚女人”,进行批判,并撤掉区委书记的职务,调到附城 区工作,保留区委委员。在“大跃进”期间,他任大坝乡长兼乡党委总支书记时,仍然 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认为党的“八大”制定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 步前进”的方针是正确的,不应该将“反冒进”当作“右倾”保守加以批判和反对。于 是他在参加县委召开的四级干部会议之时,针对县委在“大跃进”中追逐“高指标”、 浮夸说谎等问题,提出了十点批评意见。结果被戴上了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坏分子 的帽子,遭到批判斗争,开除出党、出队处分,并送洋塘岗劳改场劳动教养两年之久。 后得到平反纠正,恢复了职务。

本县在反“右倾”斗争中,有180多名干部和教师受到批判斗争和党纪、政纪处 分,16位同志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另在反“右倾”斗争中,划为“刘、 梁反党集团”的50多名成员,亦分别受到开除出党、出队和撤职等处分。至1962年 间,才对部分同志进行了甄别平反。

四、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7月,县委遵循省、地委统一的部署,在全县农村分期分批开展社会主义 教育运动。这次运动主要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即前十条)与《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 后十条〉,进行阶级教育,组织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在大、小队干部中开展“四清” (清工分、清帐目、清财务、清仓库)工作和反对“四不清”(即反政治、思想、组织和 经济四不清),以巩固基层组织和集体经济,防止“和平演变”。

7月中旬,县委成立办公室,对运动作了部署,确定分四个步骤进行:组织队伍, 开展对敌斗争;开展“四清”;处理公私关系,开展两条路线斗争(反对“四不清”);总结经验,进行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并从公社、大队抽调14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 于7月31日开赴附城公社搞试点,至10月底结束。后再抽调399名干部,于1964年1 月2日,在第一批合水、青州、热水、猁源和大坝五个公社铺开“社教”运动,至4月 上旬结束。接着在第二批的下车、长塘及优胜三个公社,开展“社教”运动。

据第一批开展运动的统计资料,共清出197人要进行赔退,计款10 792元,粮食9 383斤。这次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问题,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把基 层暴露出来的问题,统统归咎为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因而使许多基层干 部,受到了不应有的错伤和打击。

第二批“社教”运动未结束时,按地委指示,全部工作队员开赴惠阳,后到博罗, 参与当地“社教”工作,至1965年冬,按上级决定,全部撤回。县内尚未开展“社教” 的公社,按上级指示停止进行。

五、“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五·一六》通知之后,县委于6月2日在县城召开干 部职工大会,动员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6月7日,成立“中共和平县文化大革命 领导小组”,全县干部和群众“出于对毛泽东同志和党的信赖”,很快“被发动起来了”。

(一)运动初期,破“四旧"、夺权、“打派仗”

运动一开始,文卫战线首当其冲。县于7月初派出工组,进驻各中学及县医院。从 批判“三家村”和“反动学术权威”入手,进而在老师、医务人员中揪“小邓拓”、“反 动学术权威”的代理人及“牛鬼蛇神”、“黑邦”。不久,全县6间中学全面停课“闹革 命”,进行“革命大串连”,城乡学校和机关单位纷纷成立“红卫兵”和“战斗队”组 织,进行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和全面揪斗“牛鬼蛇神”。一 些“造反派”恃“造反有理”,于1967年1月25日对县委、县人民政府进行夺权,“踢 开党委闹革命”;大字报、“大批判”专栏,举目可见。“造反派”组织名目繁多,各自 争先批判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牛鬼蛇神”、“黑手”等等。一经揪出的批 斗对象,必戴高帽、挂牌游街示众,甚至私设公堂,进行逼、供、信。党政机关负责 人,绝大部分靠边站。正是“层层炮打火烧,级级揪斗夺权”。从县党政机关到各级基 层组织均陷于瘫痪,无法行使各自的职能。

1967年2月,驻和平进行“三支两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和平县武装部实行 军事管制,军管会取代党政领导权,声称“支持左派闹革命”。不久派性大作,“钢井”、 “红旗”两大派群众组织各执意见,利用大字报专栏,相互攻击,无休止地“打派仗”。

(二)1968年2月29日成立和平县革命委员会后的几件大事

1. “三忠于”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反革命集团别有用心地把学习毛 泽东思想群众运动,推向蒙昧鄙俗地神化领导人物的个人崇拜邪道。1968年4月,县 革命委员会按指示号召,开展“三忠于”(无限忠于毛主席、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革命 路线)活动。“忠字化”发展迅猛,到处可见平面的、立体的、空中悬挂的“忠”字。为“无限热爱、无限忠于”,进行“天天读”、“早请示晚汇报”、“饭前饭后读语录”;男 女老少唱“忠”字歌,跳“忠”字舞,大小门户贴“忠”字,人人佩戴像章,维护、制 造个人崇拜已到达无可复加的地步。

2. 落实“七·三”和“七·廿四”布告,“刮十二级台风”。

1968年7月间,贯彻落实中央“七·三”和“七·廿四”布告,将全县981名中小 学教师于7月13日至9月10日集中在和平中学,举办“学习班”,进行清理阶级队伍, 刮“十二级台风”,一共揪出“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国民党残渣余孽”、 “阶级异己分子”、“坏头头”和“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等233人。将揪出来的这些 “阶级敌人”,集中监管。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造反有理”的口号声中,进行刑讯 逼供,残酷斗争。办学习班期间,使上10位老师致残,3名老师致死。与此同时,政 法线干警集中在县委党校办班,县委、人委直属机关干部在彭寨农场办班,清理阶级队 伍。接着各公社乃至大队,都刮起了 “十二级台风”,全县被揪斗、批判的“阶级敌人” 达38 000余人。

3.  “叛徒窝”与“伯公坳学习班”。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在揪斗“阶级敌人”期间,一些“造反派”又祭起了 “抓叛徒”风云。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被揪斗的“叛徒”共有2 412人。本县第一个党 支部建立的所在地热水人民公社,揪出“叛徒” 700多人,被诬为“叛徒窝”。

1968年3月17日,深夜11点多,上十名武装军警在一位县革委会领导成员带领 下,将县内有一定资望的科局以上领导干部23人(其中有县级领导4人,中学校长4 人,公社社长3人,大多是抗日战争时期入党的老党员〉赶上两部大卡车,从劳动大学 出发,于第二天早晨到达200多公里之外的惠阳县伯公坳,参加“学习班”。在学习期 间,先各个人进行斗私批修,自觉交代问题,接着开始逐个批斗,甚至拉到偏僻的野 外,进行所谓交代问题,批判斗争。用踩杠、雷公尖、踢皮球、不准睡觉……等上十种 刑罚,进行逼供信。甚至用棍棒等凶器架在头上,逼迫揭发原东纵、粤赣湘边纵的领导 人是“特务”、X X分子等。

学员在学习班里,经受了2个多月的残酷斗争。结束时,个个学员伤痕累累,数人 致残,一人被迫害致死。

4. 高发大队的“全民整党”现场会。

1968年10月中旬,惠阳地区派工作组进驻大坝公社高发大队,并于11月1~3日 召开有来自惠阳地区12个县2 000多人参加的“惠阳地区群众整党建党现场会”。会上 由惠阳地区革委会主要负责人,作贯彻毛主席最新指示:“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也要吐 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的动员报告,号召开展“大吐大纳”的全民整党建党运动。方 法上不管在吸收(纳)新党员,或对党员的处理(吐)均有悖于党章的严肃性和有关规 定的程序。致使一些条件尚不具备的同志,亦纳进党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的 纯洁性和素质;“大吐”亦伤害了一部分同志。会议结束后仅1个月,全县就“吐”掉 545名党员,至1969年上半年共“吐”掉974名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8.7%。在“大 吐”的同时,进行“大纳”、“突击入党”,全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纳”人新党员4900多名。有的先担任党的领导职务,后“纳”为党员。

“文化大革命”运动,在全县制造冤错假案815宗。其中,涉连党员、干部和群众 3 182人,受批判、审查的党员1 059人,遣送插队落户的党员296人。全县被逼害致死 249人(其中党员、干部74人〉,致伤致残的750多人,开除出队的干部520多人。

六、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中心工作转移,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与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之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揭发批判 “四人帮”祸国殃民的罪行,并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进行拨乱反正工作。但是由于 “两个凡是”的思想束缚,拨乱反正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平反纠正冤错假案亦不彻底, 遗留问题甚多。1978年10月下旬,县委按上级要求部署全县机关单位开展“实践是检 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习讨论,接着于12月下旬召开县革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 彻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精神,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破除个人崇拜,进一步解放 了思想。于是,对“文化大革命”带来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甄别, 纠正、平反。

(二)实行中心工作转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农村建立生产责任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于1979年2月13~20日,召开三 级扩干会,遵循“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当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的精神,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下乡“煞单 干风”,旨在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可是,社员(农民〉却明合暗分,说:“管它方向不方 向,吃饱肚子再转向”。县委用心良苦,终不能逆转农民冀望农业经济体制变革的迫切要求。
1980年,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决定》,县委在党校举办了 3期“落实生产责任制基层干部学习班”,统一思想认识,分3批进行落实生产责任制。 至1982年春,全县已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同时, 工业、教育等方面也进行了改革。

(三)制订、实施“七·五”与“八·五"计划

1982年后,县委遵循中央改革开放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和实施了 “七·五”和“八·五”计划,取得了显著成绩。到1995年年底,“八·五” 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指标,已经完成和超额完成。社会总产值(现行价)比 1990年增长76.5%,国民生产总值〈1990年不变价,下同)比1990年增长150.5%, 1995年提前5年实现了党中央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战斗 目标;国民收人比1990年增长35.3%,工农业总产值比1990年增长61.7%,年递增 10.2%,超过“八·五”计划所定的增长7.2%指标。

经过“八·五”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促进了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农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比1990年增长37.296,粮食 总产量比1990年增产1.91万吨,增长了17%,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比1990 年增长117%,此外,在交通、通讯、能源和城镇规划建设,以及外经外贸等方面,亦 有长足的发展。因而全县人民的生活普遍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七、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1991年春,县委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通知》精神, 按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县各乡镇分期分批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简称“社教”工作)。

这次社教,主要是通过贯彻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在农村深入宣传党的基本路 线,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农村广大群众、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从而达到推动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强以党支部 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

5月10日,县委成立办公室,对县的社教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规定进行工作的三 个步骤: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从实际出发,解决当地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并确定全县的乡镇分三批先后进行,每批每期不少 于4个月。从1991年8月开始至1992年秋全面结束。

这次社教,从县直机关和乡镇抽调326人组成工作队,集中学习训练。采取定点挂 钩,包干负责,原则上一个局级单位负责一个管区。每个乡镇先搞一个先行示范点,取 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

这次社教,使广大农村的群众觉悟大有提高,社会秩序逐步好转,基层组织得到加 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其间,各乡镇工作队均为当地农村办了许多实事好事,深受农 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好评。

1994年3月,成立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第四节 党务工作

一、宣传工作

(一)抗战时期

1939年,中共和平县委成立后,主要是宣传抗日救亡,以及统战政策和减租减息 政策。通过“中国工合和平事务所”、“八一三”书店和浰东书店印刷、发行和出售抗日 救亡活动的宣传品、报刊和进步图书,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时,县委积极支持协助东江 华侨回乡服务团和平分团,开展抗日救亡活动。还选送了7位能歌善舞的党员参与该队一起工作。他们由城镇到乡村,运用墙标、漫画、演唱抗日歌剧等生动活泼形式进行抗日宣传活动;同时举办夜校,教群众唱抗日歌曲和认字识理,起到良好效果,深受群众欢迎。

(二)解放战争时期

国民党破坏“双十协定”,坚持独裁和实行内战的反动政策,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 策划对广东解放区全面进攻。党组织充分运用《大众报》和《粤赣报》宣传党的方针政 策,报导九连地区军民开展武装斗争的形势和战绩;针锋相对地揭露国民党反动本质和 挑起内战的罪恶阴谋;宣传“反三征”〈征兵、征粮、征税)和《中国土地法大纲》。同 时,还将报纸、传单通过地下党组织或“读书会”带到国统区散发、张贴,有时甚至散 发到国民党机关和联防队办公地点内面,使敌人瞠目失措。

(三)解放后党的宣传活动

1949年5月本县解放,6月4日,县委成立“和平县政治工作团”(后称政工队〉, 分组分批开赴全县各乡镇,边宣传党的主张、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三大纪律和八项 注意》,边协助组建乡村政权,发动群众支援前线,迎接南下大军,解放全广东。还募 集一大批支前物资和慰劳食品。

1949年冬,县委宣传部出版油印《和平通讯》,以后改《和平三日新闻》,并用铅 印排版发行。1956年6月《和平农民报》创刊。1957年,成立“和平报社”,出版发行 《和平报》(1958年改为《和平日报》〉,至1963年停刊。

1950~1956年,围绕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 社会主义改造等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期间,各中学和有些乡镇都成立了剧团和宣传队, 通过广播(后成立有线广播站〉、幻灯、黑板报、街头宣传和演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 式,广泛深人农村进行宣传。运用《谁养活谁》的图片到各乡巡回展出,揭露地主阶级 剥削农民的血腥罪恶,提高农民阶级觉悟,起到了良好效果。全县有1 270多名青年报 名参加抗美援朝志愿军(体检及格入伍的有1 005人〉,完成捐献“和平号”高射炮款 46 605元(新人民币)及慰劳品一大批。

1957~1960年,宣传工作随着“大跃进”出现“左”的错误倾向,脱离实际,夸 大主观意识的作用。宣传“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宣传“十五年超过英 国”、“20年赶上美国”、“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促使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 命令风和共产风泛滥成灾,导致工农业严重减产。党中央审时度势,制订了调整国民经 济的八字方针(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和农村各项政策。县宣传部组织了 424个 宣传队共1 327人,奔赴街头农村宣传八字方针,举行专题报告会3 632次,听众 206 530人次〔占全县人口的6096〉,增强干部群众战胜三年经济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至1963年全县的工农业基本得到恢复。1963~1965年,全县范围内,尤其是中小学广 泛宣传发动“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学校学生做好事、助人为乐,蔚然成风。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宣传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首先在理论上宣传了 “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其次是宣传形式主义 的“活学活用”、“急学紧跟”,乃至宣传制造、维护狂热的全民崇拜活动。全县开展多期“基本路线教育”运动,宣传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割资本主义尾巴”,使人们思想陷于严重混乱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领导全县干部、职工开展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 标准》讨论,党的宣传工作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本县实际,采用专题报告 会,学习班、辅导课及印发学习资料或通过和平县剧团编演剧目等形式,围绕着党的工 作着重点的转移,宣传邓**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着重宣传党的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的基本路线。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 产力;宣传“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 美、行为美和环境美〉,并在机关学校,农村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街村 户活动。还配合政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其次,结合各个阶段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宣传工作。1985年中央颁布《关于进一 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结合本县治山致富的典型事迹、资源优势和有利条件编 写《开发和建设山区问答》发至镇、管理区。1989年4月间,北京政冶风波发生时, 及时发出《关于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学习(李鹏同志在首都党政军大会的讲话)的通知》, 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坚守岗位,为稳定人心,稳定大局,稳定经济,旗帜鲜明地反对 动乱,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起了重要作用。

1990年以后,在“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方 针指导下,在全县城乡而广泛开展群众性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同时先 后开展了 “除七害,树新风”、“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树、讲、比、创” (即树理想、讲团结、比贡献、创先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等宣 传实践活动,使干部群众认清形势,充满信心,克服困难,同心协力治贫致富,促进本 县两个文明的建设。

此外,还抓了对外宣传,编印《和平投资指南》、《铁龙在和平延伸》等宣传画册, 摄制了《今日和平》等录像带,让外界了解、关心、支持和平的经济建设。

二、党员教育

新中国建立前,中共和平县工委(后县委)建立后,县委宣传部门就把党员和干部 的培养教育,列为党的日常重要工作之一。一般都秘密地以举办小型的短期训练班形 式,学习党的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或传达党内重要文件。有时亦寻找时机,运用合 法的名义公开举办学习班或训练班。1939年2月,热水党组织以抗日自卫队的名义, 在热水街举办了有进步青年、农会干部(部分是党员〉30多人参加训练的“抗日自卫 队训练班”。同年6月,经县委争取以合法的统战名义,在县城举办“和平县战时干部 训练班”,县委方华、张觉青、曾源等党的领导干部亲自担任教官、指导员。参加训练 的党员成立了临时支部,还分工物色培养建党对象,结束时发展新党员十余人。

解放初,县委为使全县中小学能恢复正常上课和充实一些基层单位的干部,于 1949年7月,在县城举办了有学员200多人参加的“行政、师资训练班”。结业后,部
分员分配到基层政权机关工作,大部分分配到学校任教。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1953年成立了 “学习马列主义委员会”,领 45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1955年6月,县委成立“中共和平县党员训练班”,配备专职干部(理论教员)3 名,并将县城干部分为中级组和初级组,系统地学习《政治经济学》。1958年10月, 该训练班更名为“和平县委党校”,为常设机构。

和平县党校办班,是本县培养教育党员、干部的主要形式。至1989年统计,共办 了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或训练班)130多期,接纳学员2万多人次,每期学习班的学习 内容,是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的实际决定的。1961年, 部分干部在经受了 “左”的错误影响的困扰和历经三年经济困难的窘迫之后,思想困 惑,意志衰退,消极退坡,认为“一个干部一月的工资不值一只鸡钱”,以致退职不干。 县委从1961~1963年,在和平县党校连续举办了 23期学习班,参加学习的学员达 3 641人。通过对《矛盾论》、《实践论》、《关于正确处理人良内部矛盾问题》、《共产党 员修养》以及焦裕禄、雷锋、王杰等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的学习,提高了政治觉悟和理 论水平,对贯彻落实“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起了重要作用。80年代, 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时,有些公社和大队干部认为改革是倒退,说“辛辛苦苦几十 年,一夜退到解放前”,因而产生了抵触情绪。为此,县委在和平县委党校举办了 3期 以公社、大队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学习班,学员250多人。通过学习,端正了态度,提高 了思想认识,并且明确了做法,使本县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得到全面落实。

1982年开始,在县直机关中开展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 及《九法一例》等课程,并制订了严格考试制度,每门课程考试合格者,由地(市)委 宣传部发给合格证书。为提高在职干部的文化和政治理论素质,1984年开始,和平县 委党校开办两年制(脱产〉电大班1期;三年制的函授大专班6期;中专班1班,共计 毕业学员354人,其中副科以上干部115人。

1988年8月,县委召开六届四次扩大会议,针对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中,党员、 干部较普遍存在“和平无法变了”的悲观情绪,围绕改革开放形势和山区工作特点及经 济建设实际,通过了 3个决议:《关于干部培训问题的决议》、《关于发扬九连精神的决 议》、《关于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为使本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 3个决议:一是集中副科以上300多干部在党校办班,学习马列主义关于事物发展曲折 性的观点和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等著作,联系明清时期农民起义斗争、中 共创建九连山革命根据地的史实和建国40年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的事实,说明坚持 百折不挠的精神,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事竟成”。二是聘请暨南大学等教授讲课40多场、听课8 000多人次,学习邓**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知识。依据本县农业、工业基础薄弱,第三产业滞后等实际,确定“以农业为基础,以 工业为主导,协调发展三大产业”的路子。在建立优质稻基地的同时,发挥山多优势, 开发山裙经济;以机械、建材、农林副产品加工为重点,创建资源型工业体系;加强交 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同时,把发展科技教育摆在重要地位,实施科技兴县。三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共产主义理想淡薄、个人主义思想膨胀, 学习新时期党建理论,提出发扬“理想、坚定、团结、清廉、奉献”的九连精神,开展 “树、讲、比、创”活动,强化反腐倡廉、勤政为民,消除“内耗”,建立一个团结战斗 的领导集体的组织保障。

通过学习,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抓住主要矛盾开展工作,至1990年,全县工农 业总产值比1987年增长了 49.1%。

1990~1995年,县委党校继续办大专函授班,学员160人;并举办“农村管理区 党支部干部培训班”,学员300多人。举办副科以上干部读书班9期,参加人数3 900多 人次。1991年始,县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星期六学习日”(后改为星期五学习 日)的学习制度,坚持至今。组织学习《邓**文选》(1~3卷)和《邓**同志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重点学习掌握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社会主 义本质、执政党建设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专题。

三、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以下简称统战),是“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是党的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抗战时期的统战工作

抗战时期,县委坚定执行党中央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总方针,“发展进 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贯彻“坚持抗日,反对投降;坚持进步,反 对倒退;坚持团结,反对分裂”的政策。并且遵循“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下,利 用国民党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命令和社会习俗所许可的范围,稳扎稳打地进行斗争和 积蓄力量”的策略,广泛开展统战工作。

1939年7月,经中共东江特别委员会同意,促成县政府举办“和平县战时干部训 练班”,培养了部分乡政权骨干和抗日武装力量。

1939年8月,将安置在国民党县党部和县政府内工作的中共党员陈仁等组成“统 战小组”。是年冬,中共东江特委领导人尹林平、饶彰风等前来本县检查工作,“统战小 组”成员以抗日团体代表的合法名义,向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陈枕溪介绍认识。1941年 夏,龙川中心县委负责人李家良前来本县以“中国工合”事务所助理身份掩蔽时,国民 党县党部书记袁云蔚,接到了国民党省党部下发的《通缉共产党员李家良命令》,旋即 私自通过“中国工合”事务所主任张石仁告知党组织,使李得以安全撤离和平。事后, 袁以“査无此人”上报了事。

1943年2月,热水乡乡长黄绿崖滥征兵役,诬陷热水农会是“奸党组织”。县长曾 枢率县警60多人到热水围捕农会干部多人,热水农会发动自卫队300余人包围乡公所, 要求放人。曾枢调来军警500多人,大肆烧杀掳掠。县委通过统战渠道向省政府、七战 区控告曾枢,并通过上层民主人士黄汉廷等,给曾枢施加压力。省政府为平民愤,下令 将曾枢撤职。

(二)解放战争时期的统战工作

这个时期致力争取上层人士和开明绅士支持革命,支援解放战争;对顽固的豪门绅 士采取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通过统战对象及有关人士,策动国民党武 装部队倒戈投诚。

1947年4月间,为了争取上层人士,时任龙(川)和(平)联防队主任周刚如, 祕密将他软禁,介绍马列主义著作和进步书刊给他阅读,让他随游击部队一起披风宿 露,体验共产党的政策。经一年多时间后,送他回家。周回家后,贝墩乡长叶XX、联 防队长及豪门地富、大小绅士数十人联席设宴,以示压惊。周即席现身说法宣讲共产党 人和游击队的英明大略;痛斥贝墩乡长叶X X不该大逆不道,“围剿”游击队,杀害共产 竞人。并用他从戎19路军(任营长)参加淞沪抗战,直至解甲返里的经历,说明将来 的天下一定属于共产党的。异常诚恳地相劝在场人等,“不要再与共产党作对”。这一 举,县内国民党反动势力为之震慑。1947年恢复武装斗争后,党在国民党反动武装内 部,做了大量的策动工作,成效大小各异。1947年和1948年中共九连区游击队攻打东 水、古寨、林寨等乡联防队或警察所时,因能里应外合,才使游击队频频得手。随着解 放战争形势发展和统战工作不断深人,林寨联防队于1949年5月中旬投诚起义,浰源 联防队于1949年6月投向人民。

1949年8月下旬,经多次对江西省龙南县保安团进行策反工作,团长王觉民率300 余官兵前来岑岗投诚,并将举义前夕扣捕的江西龙南县长彭XX、警察局长陈XX押解 东二支第六团。

(三)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统战工作

这个期间,主要是广泛团结各阶层民主人士,参政议政,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 经济,为三大改造服务,为经济建设创造条件。

1950年春,成立了 “参事室”,聘请黄汉廷、周刚如等9人为县参事。他们积极共 商县政大事,对稳定政局、团结各界人士,起了积极作用。由于“左”的错误,以致一 些在解放前后曾为人民为革命做过好些好事的上层民主人士,如周刚如、黄汉廷等在土 改运动期间,遭到了镇压或斗争迫害致死。

1954年6月,县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255名代表名额中,分配给民主人 士、工商界代表名额17人,占代表总数6.8%。此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统战代表 均规定在左右,有的还选为县人大常务委员。

1955年1月,召开了工商界人士代表会,成立了 “和平县工商联合会”,加强了对 工商业的统战工作。

(四)新的历史时期统战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统一战线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担负着团 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把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共同奋斗的历史使命。

1992年6月,设立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特约教育督导员,共 13人。1993年,县乡换届选举,全县17名党外人士跻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政府和县政治协商委员会的领导行列。1995年,全县共有多层次、多方面的梯次结构的党 外后备干部43名,有6名党外人士当选为副镇长。

海外统战工作。据1983年调查资料,本县有海外华侨300多人,台胞37人(台属 276人〉,港澳同胞2 400多人。1982年2月,召开了归国华侨代表会,成立“和平县 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9月,在深圳召开了和籍港澳知名人士 40多人的座谈会。 1985年6月,县委批转县统战部《关于积极开展港澳统战工作的意见》,宣传落实统战 政策。此后,不少华侨和港澳台胞回乡探亲,关心和支持家乡建设事业。据统计:1986 至1995年,接待回乡探亲的台胞236人次,经上级批准3名台胞回乡定居,136名台 胞捐款捐物(折人民币近百万元〉支援家乡经济建设。

执行民族平等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8年2月,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本县蓝 姓群众归属畲族成份。至1995年,争取省民委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专项专款扶持畲 族办实事经费29.4万元;国家招生部门,照顾录取大学新生10人、中专14人。对宗 教活动,按“信仰自由”的政策加强管理。建国初,对宗教政策不理解,停止其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遭到严重冲击,牧师打成“帝国主义走狗”,“福音堂” 改称“反帝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天主教和基督 教恢复了活动,举行了 “基督教和平县东山福音堂”百年纪念暨新建教堂落成庆典。

四、党史资料征集研究

1981年春,县委成立“中共和平县党史资料征集研究领导小组”和“中共和平县 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局级常设机构,设主任1人,人员5名。
党史办公室,成立后至1993年,征得民主革命时期的党史史料约20多万字,人物 资料近18万字;出版《党史通讯》12期;编印《党史大事记〉(民主革命时期)初稿; 经上级党史部门批准,出版《和平县组织史资料》〈1938年5月至1949年9月)和协 同县委组织部出版《和平县党政军统群组织史资料》〈1949年10月至1987年10月) 各一册,并呈送中央和省、地(市)档案馆(局)存档。党史研究室,对纠正“左”的 错误和落实干部政策,提供了翔实的史料,1989年获省党史研究室授予“党史为现实 服务的模范单位”光荣称号。同年,叶彰撰写的《寻求真理献身革命一刘家修烈士传 略》和黄海翔撰写的《华侨回乡服务团在和平》两篇资料分别获得广东省党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三等奖。1995年,为本县举行“庆祝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暨东纵第三支队挺 进九连山开辟根据地纪念活动”,出版了《九连烽火》专刊。

第五节 纪律检查与复查甄别

1950年10月,根据上级党委指示,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直属机关总支部 同时设立相应机构。农口、财贸、工交和文卫系统党组织及4个区委会均设立纪律检査 小组,组长由一名副书记兼任,并配备专职干部办理业务。

1953年,根据《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的精神,县委纪律 检査委员会改称县委监察委员会,纪检小组相应改为监察小组,并由县第一次党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县委监察委员会。8月,县人委会内设监察室。

1964年8月,根据惠阳地委指示,撤销县委监察委员会和基层党组织的监察小组。 监察工作纳人县人事科管理。

1966年11月,上级指示撤销人事科,县委监察工作列人县委组织部统管。

1979年5月,县委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设立纪律检査委员会的通知》要求, 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县直属机关党组织、公社(镇)党委的纪检员设置。

1980年7月后,按党章关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规定,县从第四次至第八次党代表大会,均由每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委纪律 检査委员会。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及信访调研科。局级单位设 纪检股,各镇党委配备专(兼)职纪检员。

党的纪律检查(监察〉机构,执行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教育,整顿党风,检查 和处理违反党章、党纪和国法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等。

一、纪检工作

(一)恢复国民经济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0年10月至1956年12月)

1.反贪污浪费。1951年秋,土改工作队员及机关干部中,开展整党,反对贪污浪 费行为,教育党员在和平环境中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袭。通过整党,将9名犯有 严重贪污腐化错误的党员开除出党。

1953年4月,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全县清出有贪污、浪费行为的277人, 总金额27 875元〈其中贪污金额13 939元给予党纪处分的24人,其中开除党籍12 人。

2. 审査干部。1956年3月至9月,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全面审査。307名党员、 干部列为审査对象,有297人作出结论,暂不作结论的10人,给予纪律处分的7人; 政历问题重作结论的24人,纠正原结论的21人。经全面审查,摸清了党员、干部的政 治历史状况。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7~1964年)

1.反**斗争。1957年冬,在全县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队伍中进行反**斗争。 有165名机关干部和教师,被划为**分子,其中党员45人。并分别给予劳教(内分 开除公职和保留公职〉、降职降薪、保留公职、留队使用等处分。

2. 反右倾斗争。1959~1961年,在机关干部中进行了反右倾斗争,给一些干部戴 上了右倾主义分子的帽子;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运动,好些机关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受 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划为“刘梁反党集团”的50多人,分别受到开除、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三)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9~1995年)

1.纠正党员、干部在建私房中的不正之风。1983年4月,成立建私房清理小组。 对1980~1983年间,建私房的党员、干部143户进行清理,逐户落实,其中县城51 户,清出未经审批擅自占地和超占批准面积共1 590平方米,对多占面积按规定共罚款 11 900多元。同时,对在分房中的不正之风也进行检查,査出17户的住房面积超出标 准220平方米,逐户按规定作了处理。

2. 清理党员、干部拖欠、挪用公款。1983年10月统计,全县有4 924名干部、职 工拖欠、挪用公款,共金额854 865元,其中拖欠万元以上有4人,拖欠时间最长的达 29年,限期退还。已归还欠款的4 597人,共还欠款764 708元,占欠款总数的 89.4%。

3. 纠正党政机关办公司经商的不正之风。1985年整党整风中,对1984年以后党政 机关办的32个公司,以及乘党政机关经商之机,牟取私利的干部,进行清査。19个公 司被撤销;13个公司归口管理,实行人、财、物三脱钩。122个单位滥发钱物,365名 干部收领“红包”或礼物。经过教育后,退出了所收的钱物和赃款,其中局级以上干部 退出“红包”款15 120元。

4. 查处经济犯罪及违纪案件。1980~1985年底,共查处经济案58宗,受党纪处分 18人。同时,配合政法、审计部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全县立案审査的 90宗,涉及156人,其中党员45人,万元以上大要案35宗。经查处,受党纪处分的 14人,政纪处分的27人,判刑的15人,挽回经济损失2 094 329元。

1985至1987年上半年,全县开展整党。参加整党的党员10 610人。予以登记的
10 539人,缓期登记的38人,不予登记22人,开除出党11人。

1987年,县纪委集中力量配合省、地工作组査处“和平县发展总公司”和“乡镇 企业总公司”的严重经济犯罪大案。对“两公司”主要负责人等10名严重经济犯罪分 子由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徒刑。“两公司”严重经济犯罪问题与县有关领导的工作严重失 误有直接关系,惠地委发〔1987〕18号文指出:“他们的错误是严重的,为严肃党纪国 法,必须绳之以纪”。地委同意地纪委意见,决定给予“两公司”严重经济犯罪问题有 直接关系的县委、县政府3位领导人以党纪、政纪的处分。据统计1987年县纪委,立 案查处违纪案件60宗,查结50宗,受处分43人,其中开除党籍14人。

1988年,贯彻落实中共十三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狠抓党风建设,从 严治党,严肃党纪。对违纪9名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立案査处,按情节给予党纪处 分;在全县职能部门开展以廉洁清政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对清贷、还贷和长期挪 用、拖欠公款等不廉洁问题进行査处,效果良好。据统计,该年度拒受贿赂(钱物〉有 84人(次〉,合计金额41 240元(含物折款〉,其中副科以上干部17人,金额31 300 元(含物折款〉。

1989年,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县委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 全县党员开展党性党纪教育。此后,按规定一年一度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 果见表14-2)。本年夏,县委按广东省委[1989]6号文件精神,成立“6号办公室”,对全县副科以上建有私房的干部106人进行清理、登记。并将10名县五套领导班子成 员的登记表,在政府大院内张贴公布,以便干部群众监督,对违纪者进行了处理。

为保廉政,县直属机关单位开展建立“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 公开办事结果,群众监督取得一定效果。据统计1989~1992年,干部拒收钱物的 182人(次),合计金额74 685元(含物折款〉,清还公款42.5万元。另在“搞好党风 和廉政制度”大检查中,除给30个先进单位、5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外,还查出涉及 违纪金额17.2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746万元。

1992年,通过组织收看《权与钱》录像和收听《法纪警钟》广播,开展反腐败教 育。期间揭出违纪线索13条并进行查处,共退违纪金额3.45万元,收回拖欠公款 21.7万元。教育过程中全县机关单位完善了 640项规章制度。

自1988年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从严治党,严肃党纪,认真査处各种违 纪案件以来,至1993年止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95宗,查结76宗,受处分140人,其 中开除党籍62人,行政处分17人,刑事处分8人。

5. 开展反腐败斗争。1993年8月为确保为政清廉,取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通 过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自査自纠,自觉落实整改措施。至1995年,参加领导干部廉 洁自律民主生活会1 250人次,占应参加人数的9904,制定有关反腐保廉规定500条, 落实整改措施1 000多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100多个。

1993~1995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30宗,有34人受党纪处分,17人受政纪处分。 查处大要案7宗,挽回经济损失160多万元。

抓专项治理,纠正“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1993~1995年,共査处9 宗不正之风案件,累计清理收费项目648项,取消收费项目68项,退款250多万元, 减轻农民负担800多万元。

同时,会同工商、公安、交通等单位,对全县公路上的“三乱”进行治理,取消两 个公安检査站和一个公路局收费站。

在清理中小学收费中,査出违纪乱收费金额210多万元,除上缴财政7.88万元外, 其余全部退回给有关学生。

1995年,对向农民摊派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执法检查和清理。全县共清理收费、 摊派项目11项,查处纠正收费项目6项,查处不合法收费200多万元,同时,对农村 用电电价进行了清理,重点清理了 13个管理区,每千瓦小时电电价减少0.3元。

二、复查甄别案件

1976年10月,县委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全面复査“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各类 冤、错、假案和历史遗留案件。

(一)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査甄别

1. 土改整队案件复査。1952年8月5日至27日,和(平)连(平)两县的土改工 作队,集中在连平忠信进行整队,整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叛徒、阶级异己分子、有政治嫌疑分子、严重蜕化分子、封建会道门头子、严重丧失立场违法乱纪分子、恶霸分子共 有近百人,这些人分别受到判刑、清洗出党、出队、管制,或撤职、降职、记过等处 分。土改结束后不久经复议审查,大部分人作了纠正,适当安置了工作。另一部分人, 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甄别复査,除极少数确有政、历问题者外,全部彻底平反、 纠正。

2. 审查干部的案件复查。1956年底,县监委对在审査干部中因贪污、浪费等错误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案件,复议了 45宗,改变处分15人,减轻处分9人,免予处分9 人。

3. 对**分子的复査改正。1957年整风反**斗争,全县有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 师165人,被划为**分子(其中党员54人)。1960~1962年,分批给部分改造好的 **分子摘掉了帽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复查甄别,给164名**分子进行彻 底改正,恢复名誉(党员恢复党籍),恢复原来职务和级别。尚有1人,因重新触犯刑 律,另案处理。

4. “地方主义”集团案件的复查。1957年8月,在反地方主义斗争中,被划为以 陈XX为首的“和平县地方主义集团”的11名党员干部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1961~1962年间,进行复议,全部给予平反,但仍留有党籍、职、级问题。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经复查甄别,全部彻底平反纠正,恢复党籍,恢复原来职级。

5. 反右倾斗争案件的复查。县委于1961年冬至1962年,对在反右倾斗争中受处 分的12名党员,54名干部,进行复查,全部平反纠正;对受处分的186名基层干部进 行甄别,171人给予平反;对被划为“刘梁反党集团”成员,而受处分的50多人,经 韶关地委批准,全部给予平反,撤销一切处分,恢复职务。

(二)“文化大革命”的冤、错、假案的平反纠正

本县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错、假案共815宗,其中被诬为各类反革命集 团案21宗,涉及3 182人,其中干部、职工2 888人。

县委于1972年开始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开除出党、出队和判刑的案件,进行 复查。1978年11月和12月,在县城召开两次全县性平反大会,各级党组织亦相应召 开一定范围的平反大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蒙冤受屈,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残酷斗 争,或丧生、致残、或身陷囹圄、或受党纪政纪处理、或清洗回家交群众专政管制等等 的干部职工平反纠正。至1979年4月,对原诬为“罗XX、王XX为首叛徒集团”等 21宗各类反革命集团案,共涉及3 182人,进行了彻底平反纠正,给其成员恢复名誉和 职务。原定为叛徒立案处理的115人(其中干部98人,职工17人〉,通过复查甄别, 除1人维持原来定性外,其余114名干部、职工给予彻底平反纠正。原定性为历史特务 和历史反革命罪的181人(其中干部167人,职工14人除2人属有政历问题外,其 余全部给予平反纠正;原定性为现行反革命罪的137人中,判刑108人,戴帽管制的 29人,彻底平反纠正,恢复工作。原定性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25人,国民 党残渣余孽的885人,阶级异己分子60人,地方主义分子4人,均给予彻底平反纠 正,恢复工作。对被迫害致死的党员、干部74人(不含农村逐个补开追悼会,平反昭雪,并按有关规定给其遗属发放供养补助费,安排其一名子女就业工作。

1949~1995年和平县历届县委主要领导人名表(插图表,表14-3,P425)

1950~1995年和平县历届县纪委(监委)人名表(插图表,表14-4,P428)

第二章 其他党派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和平县党部

民国14年(1925)12月6日,广东国民政府委派孙绍康任和平县县长。孙到任 后,执行“联俄、联共、扶助工农”的政策,选任社会各阶层人士筹组中国国民党和平县党部。本县土豪劣绅极度怀恨,跟军阀陈炯民残部连长陈日新勾结一起,与县外反动 势力遥相呼应,于1926年9月进行武装暴乱,县长孙绍康被陈掳去,和平政局一度混 乱。是年11月,中国国民党广东省惠属区党务视察处派陈昌言〈又名陈百益、和平林 寨人)为指导员,到和平县改组国民党和平县党部筹备处,提名卜恨生、黄惊白为和平 县党部筹备委员。

民国16年(1927)初夏,蒋介石公开“**”后,本县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等 反动势力乘机反扑,诬指卜恨生、黄惊白、张觉青是共产党,陈昌言获悉后,遂同黄惊 白一起出走,卜恨生、张觉青也相继离和。嗣后,徐定安任国民党和平县党部筹备处秘 书。是年4月,徐选派周秉乾、张铁雄、游觉狮等9人到惠州十属党务人员养成所学 习,结业后,周、张、游被委任为国民党和平县党部筹备委员。同年9月,徐定安调 离,由何干俊接任秘书。

民国17年(1928〉7月,县党部筹备处设立党务讲习所,训练党员。民国18年 秋,因党员人数达不到成立县党部所要求的名额,只设区分部,直属龙川县党部。
民国20年(1931)6月,举行国民党员登记。民国21年9月20日,召开全县国 民党员大会,成立“中国国民党和平县党部”。由省党部指定黄绿崖、黄汉荣和周赡韩 为第一届执行委员,曹公参、黄若华为候补委员;罗湘林为监察委员,黄德陶为候补监察委员。

民国25年11月1日,县党部奉令停止活动。执监委员一律解职,只派一人为保管员。

民国26年(1937)6月26日,县党部奉令恢复活动,陈枕溪为特派员。7月,举 行党员报到,全县报到党员227人。是年,“七·七”事变后,国共再度合作。在中国共 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指引下,进步青年促成“和平县抗敌后援会”成立。县长韩 甲光和国民党和平县党部特派员陈枕溪为正、副主任,黄惊白、方华、张觉青、周宝 时、曾源、黄志猷等十多位进步青年为委员。他们积极发动宣传抗日救亡活动,组建各 乡、镇的“抗日后援会”和各界“抗日同志会”等抗日民众团体组织。

民国28年(1939)2月1日,国民党和平县党部改为书记长制,省党部委派原特 派员陈枕溪为书记长。5月,奉令恢复区分部活动,全县成立26个区分部,吸纳新党 员166名。民国29年,新人党党员1591名。民国30年7月,陈枕溪离任,国民党省 党部改派袁云蔚任县党部书记长。是年8月全县划编为75个区分部,新人党党员541 名,全县共有党员2 757名。

民国33年〈1944〉7月,袁云蔚离任,由李村接任。其时,县党部设正、副书记 各1名,正、副秘书各1名,总务、组训、会计、宣传干事各1名。全县设15个区党 部,9个区分部,共有党员2 600多名。李村极端仇视共产党,与人民为敌,国民党和 平县党部成为镇压革命运动、屠杀革命群众的指挥部。民国36年,中共领导的九连区 游击队恢复武装斗争后,李村和县长杜湛津(后黄梦周)等积极执行国民党反动政策, 猖狂“围剿”中共游击队的解放区和游击区,大肆进行烧、杀、抢“三光”政策,激起 全县人民的极大愤怒。李村偕同卸任县长黄梦周等人,于和平县城解放前第三天(即1949年5月21日〉,秘密离和向江西逃窜。

本县解放后,在县境内的国民党组织,由和平县人民政府明令解散,并对其党员限期进行登记。

第二节 中国民主社会党和平县筹备处

中国民主社会党(简称民社党〉,成立于民国35年(1946〉8月。由中国国家社会 党和中国民主宪政党合并而成。该党在国民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时,令其党内分子参加 总统竞选,拥护国民党宪章,沦为国民党的附庸。本县下车人士徐傅霖任该党主席,民 国36年和平县设立“民社党筹备处”,陈去病、黄绍棠、徐德标等人先后任筹备处委 员,徐德标兼任秘书。至民国38年1月,本县有54人参加了该党。

本县解放初,县人民政府明令解散该党,并对其党员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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