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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吃人的“老虎”要打,叮蛋糕的“苍蝇”就要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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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20: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米福村,是一个非常落后的山区贫困村。为了帮扶我村早日脱贫致富,在二○○九年至二○一二年的三年时间里,深圳市南山区纪委、南山区组织部和南山区党校三家单位,在为我们村的扶贫工作中,绞尽了脑汁,花费了心血,共为我们村筹集了八百三十多万元的扶贫资金,使我们村村民早日脱贫奔康,的确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八百三十多万元的扶贫资金,对一个贫困村来说,作用是巨大的,但是,我们村的村委会对这些扶贫资金的使用,期上骗下,糊弄了扶贫的三家单位,对这么多的扶贫资金的使用,从来没有公开过,大部分扶贫资金去向不明,有些扶贫项目的建设也严重存在着贪污行为。例如:
1、工作总结中的“福和工业园县政府配套份额,到村资金70万元”。据村民调查了解,而其70万元不翼而飞了。
2、总结中的“饮水工程,到帐资金55.4万元”,按职能部门的图纸是:全村水池2个,总管3条,分别为下河、盘石、米福各自然村有一条专管。工程实况:全村共1个水池,同时也只有1条总管,且水池里的水位经常为10厘米左右深,导致经常出现断水现象,给村民用水带来诸多不便。
3、总结显示“硬底化校道,总长为0.16公里,投入资金18万元”,而村民调查数据为:总长0.14公里,实际支出8.947万元,其余的9.053万元不知所踪。
4、总结中指示:“农房改造,在
5、总结里面的“文体广场投入资金11万多”,据村民调查数据为:6.64万元,余下的4.35万元下落不明。
6、下河至对坑林道——帮扶单位投入资金20万元,可村民调查数据为:林道总长,其中征用水田路段,不需征用山地路段,实际支出资金14.27万元,余下的5.73万元销声匿迹了。
另外:①石排老区林道:98年间郑群批示和省扶贫办2项共投入约13万元作为修路,该路段至今仍未修建,资金不知去向。②米福养猪场:96至98年间,广州海洋局、广州机械研究所二家单位来米福扶贫余有肉猪80头,母猪10头,流动资金约2.6万元,据村民调查,早已销声匿迹了。
以上只是略举几个例子。八百三十多万的扶贫资金不知被村委会怎么花掉的?作为我们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黄月亮,在实施扶贫工程和项目时,私自决定工程承包人,实际掌握工程款的支付,不经村委会集体讨论,也不向村民公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而象米福村委会主任的所作所为,是侵吞、窃取还是骗取扶贫资金呢?不管是侵吞、窃取还是骗取,都是贪污无疑。
中共中央在反腐工作中明确规定,对贪腐的“老虎”和“苍蝇”一起打,象我们村的贪腐村官“苍蝇”也要狠狠的拍,叮蛋糕的小苍蝇也不能有任何的理由加于保护。这样才能体现中央的反腐政策和规定落实基层。为此,我们要求彻查米福村委会对八百多万元的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给村民一个交待,也对扶贫单位的一个明白交待,这样也才对得起对我们村扶贫的三家单位。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
米福村全体村民
二〇一四年 8 月 3 日

附:村民签名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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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2: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笔迹{:soso_e113:}很多都雷同的!
发表于 2014-9-5 19: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板凳一起坐!
发表于 2014-9-10 17:5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富良村民也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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