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30|回复: 13

交警查扣违章城管车 被批“损害政府形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8 09: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交警查扣违章城管车 被批“损害政府形象
 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09: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这位交警,他才是真正的为民办事,拿了人民给予的工资,看到违章车辆,不管哪个部门的就查处.好样的.对于那城管蚌山区行政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陈小兵执法犯法.必须有法院以交通法来判处他.
 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09: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我们敬佩你!但不知会不会你要穿上小鞋,希望跟踪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09: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交警扣“最牛”违章城管车遭“指责”——

“你这是在损害政府形象”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王其刚发现一辆标有“城管执法”字样的轿车并将其查扣。王其刚对这辆车再熟悉不过了,他曾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上查到,该车共有129次违章记录未作处理。随后,被查城管人员极不配合,并且指责交警的行为有损政府形象,有网友将之称作蚌埠“最牛”城管执法车。

城管队长被查

拒绝扣车开车想走

“以前的违章记录都处理了吗?”王其刚想问个究竟,于是一直紧随其后。不一会儿,“皖C23909”驶入了一处加油站,王其刚的车也并排停了下来。

王其刚走上前,敬礼。“同志,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据王其刚介绍,作为驾驶员,身穿制服的蚌山区行政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陈小兵只出示了驾驶证,随手将证件拿了回去。陈小兵说,行驶证在单位。王其刚随即表示,车辆要扣留,交出车钥匙,但对方不予配合,准备上车走人。

就在双方僵持之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据王其刚回忆,当时车辆突然启动往前开,想脱离现场。“车子把我一直带了10来米远,在我的大声喝令下,这才停下来。当时我正在拍视频,车子挂住了我的胳膊。”他拍摄的录像显示,该车在加速过程中连左车门都没来得及关上。

拒绝配合有理

称有损政府形象

王其刚认为,作为执法人员,更应当配合检查,他们这样做,影响了城管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而对方居然指责说,王其刚的行为在损害政府形象。

更让他愤懑的是,“当时车上另外一个人拨打了一个电话,要他的同事查我们的岗亭有没有占道证。随后,来了3辆城管执法车,下来不少身穿制服的队员。”录像显示,这些城管队员中有的人情绪相当激动。面对镜头,有一名队员说道:“你们有什么权力拍,你们可有意思,教你都教不会!”据了解,该视频经过网络传播之后,这句话迅速蹿红,并成为当地论坛的流行语。

王其刚死死地守住车子,他让一名同事拨打了110。几分钟后,朝阳路派出所的民警赶到。最终,双方前往朝阳路派出所,而车辆也开进了派出所的院子里。

据王其刚介绍,经过协调之后,司机只是简单地敷衍了事道了个歉,还是把那辆车开走了。(据《中国青年报》)

网友力挺交警

宣传部称正调查

王其刚当晚将执法时拍摄的视频发到网上,再次对该车进行曝光。目前各大视频网站均有转载。天涯网友“山风1980”表示:“突然对交警肃然起敬。”天涯网友“一抹沧桑”说:“顶这个交警!谁对谁错,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委宣传部的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5月21日,市委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了一个协调会。会上表示,对于这一事件要严肃处理,“要求谁的问题,谁领回去处理。”他告诉记者,目前事件正在处理之中,尚无结果
发表于 2011-5-28 11: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尚无结果就是永无结果!!!
发表于 2011-5-28 11: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城管,想一下,怎么去管城,连自己都管不好!!!
发表于 2011-5-28 11: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派的官僚主义作风!!
发表于 2011-5-28 14: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标题,我以为是和平交警查扣城管巡逻违章建筑的车队。原来是安徽的。
发表于 2011-5-28 15: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是转外地的新闻放在社区,
发表于 2011-5-28 17: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都是浮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5-14 23:13 , Processed in 0.015568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