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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备案编号: 44162430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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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3: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久没来,社区除了多了几个广告外就是多了个治安岗亭,还有察男察女
这是好事,显示和平社区越来越正规了,因为在中国大部份的网站都有这样的标致
网上报警,这点俺就点弄不明白,是不是有人在和平社区乱发贴就可以报警还是咋的,有人捣乱可以报警嘛
备案编号: 4416243010504
看来管理员身份已被察男察女所撑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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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有违法行为,请点击察男察女
发表于 2010-5-31 13: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报警处置系统答复:

一、接警范围

    (1)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
    (2) 入侵、攻击、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他人隐私权、盗用他人帐号、发送垃圾信息、假冒他人名义发送信息,非以正常使用为目的,未经允许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等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
    (3) 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传播、感染;
    (4) 计算机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5)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不落实安全管理机制的违法犯罪行为;
    (6)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报警须尽可能提供下列信息

    (1) 报警人和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电话、单位、电子邮箱地址、住址;
    (2) 案发的系统或网站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案发时间、网址、IP地址、主机类型、操作系统、案件情况和损失情况。

    三、报警人报告的情况必须属实,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处理。报警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或核实所报告的情况。如因报警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且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和处理所报告的情况的,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处理。
发表于 2010-5-31 14: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细心。。。我也是早上才看到的
发表于 2010-5-31 14: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察男察女上来好几天了吧.
发表于 2010-5-31 14: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Amy3


    嗯,还是你细心,5月29号就放上来了,河源公安QQ、电话过来说要备案就备了。
发表于 2010-5-31 15: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河风


    第一天上来时就看到了,还想点一下后看看有啥反应呢!
发表于 2010-5-31 15: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点了
发表于 2010-5-31 15: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有了,上个星期我都看见了,好事
发表于 2010-5-31 1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没注意
发表于 2010-5-31 20: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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