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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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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04: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刚上线,就收到删除我在本版发的(小偷的下场)帖子的通知,觉的很惊讶。。理由是帖子过于血腥,我承认是有点血腥,但我也做了明显的提示啊。再说我发贴的本意也不是宣扬他的血腥,我只是希望大家在看视屏后引发的思考,难道不值得我们讨论和关注吗?</p><p>也许这片子会对人产生负面影响,也许还会使人去模仿片子上的动作,增加犯罪率。 但是本人的看法并不苟同,适当的观看反而能唤醒人性,明白暴力、血腥的代价。也反映了人类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有人敢,有人不敢。他所带来的好处是:不敢的人,看了害怕还是不敢;敢的人,看了惊心,其场景在心中常常无法离去(过失杀人犯通常在杀人后都是害怕加后悔),感到其付出的代价是相当大的。</p><p>至于看了去学的人本身就是BT,这种人不看也会做的。</p><p>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p><p></p>
 楼主| 发表于 2007-4-2 04: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class="tableborder1"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style="WIDTH: 98%;"><tbody><tr><td class="tablebody2" id="read_info" colspan="3" height="25"><p><table class="tableborder1"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style="WIDTH: 98%;"><tbody><tr><td class="tablebody2" id="read_info" colspan="3" height="25"><p>S。通知的具体内容。。。</p></td></tr></tbody></table></p><p></p><p>在<b>2007-4-1 18:14:18</b>,<strong>**</strong>给您发送的消息! </p></td></tr><tr><td class="tablebody1" colspan="3"><b>消息标题:系统消息</b><br/>&nbsp;&nbsp;&nbsp;&nbsp;&nbsp;<hr size="1"/>您发表的帖子《<a href="http://www.hyhp.net/dispbbs.asp?boardID=4&amp;ID=3802"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小偷的下场(绝对血腥)</font></a>》因考虑到太暴力,所以删除而被删除帖子,且进行了没有对用户进行分值操作的操作<br/>以下为操作者给您的附言:考虑到太暴力,所以删除 </td></tr></tbody></tabl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 20:26:52编辑过]

发表于 2007-4-2 04: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p><p>你是不是违反本论坛规则才删除你帖子锕!</p>
 楼主| 发表于 2007-4-2 04: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不知道我发的贴是否违反了你们斑竹的那些所谓的规定,但是我觉的一个论坛的管理者应该以会员利益为前提,不能把自己手中的权利恶意行使,对每一位会员应该公平、公开、公正的对待,不应该采取消极的态度,在之前关于论坛管理这的方式就有很多反对之声,我觉的事不关自,只是一笑了之,但是发生这事之后,我才体会到,这种愤慨。</p><p>我们的论坛管理员应该从根本上考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声音,尊重会员的建议,并做出适当的调整,而不该一意孤行,不听进言。 每一个会员都是由于支持才加入一个论坛的,对于会员的困惑总斑竹应该认真、妥善的处理、回复。而不是像这样不负责任的敷衍过去,并且给我留下了很多话语的权利,这无异于掘井自坟,请各位斑竹 妥善处之,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壮大论坛。</p>
发表于 2007-4-2 05: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明知故犯</i>在2007-4-1 20:22:03的发言:</b><br/><p>刚上线,就收到删除我在本版发的(小偷的下场)帖子的通知,觉的很惊讶。。理由是帖子过于血腥,<font color="#ff0033" size="4">我承认是有点血腥</font>,但我也做了明显的提示啊。再说我发贴的本意也不是宣扬他的血腥,我只是希望大家在看视屏后引发的思考,难道不值得我们讨论和关注吗?</p><p><font color="#ff0066">也许这片子会对人产生负面影响,也许还会使人去模仿片子上的动作,增加犯罪率。</font> 但是本人的看法并不苟同,适当的观看反而能唤醒人性,明白暴力、血腥的代价。也反映了人类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有人敢,有人不敢。他所带来的好处是:不敢的人,看了害怕还是不敢;敢的人,看了惊心,其场景在心中常常无法离去(过失杀人犯通常在杀人后都是害怕加后悔),感到其付出的代价是相当大的。</p><p>至于看了去学的人本身就是BT,这种人不看也会做的。</p><p>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p><p></p></div><p>不发血腥的可以吗?</p>[em30][em30][em30][em30]
 楼主| 发表于 2007-4-2 05: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云屏衣</i>在2007-4-1 21:05:54的发言:</b><br/><p>不发血腥的可以吗?</p>[em30][em30][em30][em30]</div><p></p>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也要讲道理啊,难道发一下贴子都要征求你们管理员的同意?还有没有言论自由啊?我们上这个BBS就是希望BBS越办越好,这或许是没个上这个社区的和平人,这个社区的会员所希望的吧?但是你们管理员就抱这这种处理事务的态度是不是也太让人寒心了?发个贴子也不容易啊,要构思,要用心思如何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尽心竭力的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管理员因为自己的喜恶一句话就删了,这也太不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了吧?
发表于 2007-4-2 17: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明知故犯</i>在2007-4-1 21:19:26的发言:</b><br/><p></p>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也要讲道理啊,难道发一下贴子都要征求你们管理员的同意?还有没有言论自由啊?我们上这个BBS就是希望BBS越办越好,这或许是没个上这个社区的和平人,这个社区的会员所希望的吧?但是你们管理员就抱这这种处理事务的态度是不是也太让人寒心了?发个贴子也不容易啊,要构思,要用心思如何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尽心竭力的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管理员因为自己的喜恶一句话就删了,这也太不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了吧?</div><p>社区曾因为会员发了关于暴力的贴子而惨遭关闭,管理员删贴也是不想社区重蹈覆辙,毕竟是地方论坛,在言论上受到一定的限制,还请会员们见谅.</p><p></p>
发表于 2007-4-3 08: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6">,,,,,这么大的意见???!!!,,,,,转意见箱再讲,,,,,</font></p><p><font size="6">再啰嗦一句,<font color="#ff3300"><strong>凡涉及暴力,情色,政治,广告等贴,照删不误!!!!决不讲情面!!!!!</strong></font></font></p><p><strong><font color="#ff3300" size="6"></font></strong></p><div style="BORDER-RIGHT: #ccc 1px dotted; PADDING-RIGHT: 10px; BORDER-TOP: #ccc 1px dotted; PADDING-LEFT: 10px;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LEFT: #ccc 1px dotted; LINE-HEIGHT: 18px; PADDING-TOP: 10px; BORDER-BOTTOM: #ccc 1px dotted; BACKGROUND-COLOR: #f5f5f5; TEXT-ALIGN: left;"><strong><font color="#ff0000">版 规 和 导 读</font></strong>
                <br/>重要声明:本版块作灌水区,和平社区所有留言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用户不应信赖内容,并应自行判断内容之真实性。于有关情形下,用户应寻求专业意见。由于和平社区「即时上载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和平社区所有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任何留言及拒绝任何人士上载留言,同时亦有不删除留言的权利。切勿撰写粗言秽语、诽谤、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击的言论,敬请自律。本网站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希望大家能够讨论愉快,并不觉得版规过份严格!</di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3 0:14:07编辑过]

发表于 2007-4-3 07: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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