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0194|回复: 65

[和平杂谈] 不吐不快 朱明建“钓鱼式”维权让我大开眼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5 11: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有一说一 于 2015-12-5 12:03 编辑

朱明建,1985年生,广东河源和平县人,残障人士,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破除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的户籍歧视,曾发起广州地铁歧视、广州公交歧视、东莞公交歧视、河源公交歧视案等一系列公益诉讼。
朱明建在自己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umingjian12发布了《朱明建透露维权心声———较真不为出名只为了争口气》 当年9月12日,茂名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就未按时公开市政府信息,登门向残疾维权人士朱明建道歉,并把正式的书面答复交到他手中。
2012年7月11日,河源籍维权人士、人称“残疾斗士”的朱明健收到佛山市政府的一纸回复:外地户籍残疾人持残疾人证乘坐佛山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可以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优惠。这是他在争取残疾人免费搭乘公共交通权益之路上的又一次胜利。前晚,朱明建在佛山接受了新快报记者的专访,畅谈心路历程和维权故事。朱明建表示自己不喜欢别人叫他“斗士”,虽然自己瘦小的个子,黝黑的皮肤,不管有没有在说话,都是两眼瞪着,嘴巴张大,左手不断上下挥舞,看起来俨然一副“斗士”的样子。不过,朱明建自己却不喜欢这个称号,“感觉斗士是用暴力手段和人斗的,我不喜欢暴力,只是希望用和平、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权益。”
作为他的老乡,自己觉得朱明建是一位不折不扣、名副其实的“维权斗士”,而不是仅仅“残疾斗士”,他不但为广大残疾人士争取权益,而且为广大残疾人士争了口气。正是因为朱明建,才让让更多人理解残疾人!
我深深地为有这样的一位老乡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是和平人的骄傲和自豪。
如果不是因为他有关申请县教育局公开信息一事让我震惊,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认为这位老乡就是一位“维权斗士”。当天,我有幸获得了参加旁听朱明建诉县教育局“信息不公开”一案。
由此,我逐步看清了朱明建这位“维权斗士”的庐山真面目。
首先,朱明建诉县教育局“信息不公开”,根据县教育局代表出示的证据显示该单位已经从2008年开始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其中“三公经费”已经根据河源市财政局要求于2014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2015年也已经公开)。当然,我不会轻易相信县教育局的证言,我后来通过上网查证,发现县教育局确实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发布,如截图所示
由此完全可以知道,县教育局不但不用申请公开,而且是主动公开。换言之,即使我的老乡朱明建不申请“三公经费”,别人也已经公开,完全没有必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我的老乡自己已经开通了个人博客,说明上网十分熟练,博客上发布图文并茂,也多次利用手机发生信息,说明他自己完全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所需的县教育局“三公经费“信息,却舍易求难,采用信息化时代多数人认为耗时费力的邮寄方式来获取(特别他是一个残疾人,更不方便)。令人费解!匪夷所思!当然,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县教育局提供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是每个公民的权力,我十分认同、也是十分赞同。但是,他的法庭上的拙劣表演实在让我这个忠实的老乡粉丝不敢苟同。当法官问他为何要申请教育局提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时,他肯定地回答“作为一个纳税人,我有权要求县教育局公开”,而后在一般性陈述时又说“我是一个残疾人,我要承包贝墩学校的便利店,多次跟镇长、书记以及校长提出要求,都没有答应,因此我就要县教育局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就要告教育局”。法庭上,镇长、校长多次阐明,贝墩学校是因为教育创强另行选址新建的学校,今年9月份才可以搬迁过去办学,各方面条件十分不完善,满足基本办学条件都没有办法完全达到,更要在今年11月迎接省专家督导验收,没有办法腾出房间用于开设便利店”但是朱建明仍然“据理力争”,“我是残疾人,你们要照顾我(意即要给他开办便利店)”。下图是我从镇府工作人员那拍摄到的朱明建提交给镇府的《关于残疾人在学校开办便利店的报告》
当他说到他是一位残疾人、而且家境贫困的时候,我的内心一颤,差点儿眼泪就要掉下来,我的情感天平逐渐向朱明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不管我这位老乡如何“刁难”县教育局都是可以原谅的“人非完人,孰能无错?”,将心比已,他应该得到照顾!但是,接下来的事实让我一时难以相信,更难以接受,他提请县教育局公开“三公经费”不是”刁难”而已(如舍易求难,采用信息化时代多数人认为耗时费力的邮寄方式来获取,原来是方便留存所谓的书面证据来告人的、钓鱼的),而是完全出自于“内心见不得人的勾当”。他要求承包贝墩学校(便利店),领导没有答应,因为考虑到一所新建的学校、各方面都不具备而没有答应在情理上没有问题;朱明建因为要出“一口气”要刁难一下县教育局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也情有可言。但是,当我听到证人出具证言(他发送到镇长、校长、县领导的信息)时,我完全颠倒了对这个“维权斗士”看法。他在信息中多次威胁镇长、校长,还在给县领导的信息中造谣惑众。如下截图或文字是我从贝墩校长及相关人员收集的信息:
发给他亲叔的信息

发给贝墩学校校长信息

发给县领导信息

发给校长信息

发给县领导的信息如下:
  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朱明建,在你工作百忙之中打扰你!紧急向你汇报反映情况,和平县政府有关领导前天中午指派和平县教育局、贝墩学校工作人员到我家人住处干扰,到处拍照和野蛮入室撞我家人房间门行为(有监控证据),并且多次指派人员干扰我!超法执法执政行为代表政府的行为?这样给我和我家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我起诉和平县教育局通过法院合法程序!我同时也向媒体记者、律师团渠道来处理!希望何书记重视关注及时处理!谢谢何书记!(收到请回复)     
事实上,双方辩论中朱明建在法庭上认同的是:县教育局因为签收信件的保安人员没有及时转交领导,导致没有及时告知对方信息获取方式和渠道(因为已经在两年前已经公开,事实上没有对原告造成损害),县教育局表示了歉意并采取了补救措施安排专人送达获取信息方式和内容。考虑到他残疾不便到镇邮政所领取回复,而是特意安排三位工作人员,邀请了镇府干部随同前往送交他要求的“三公经费”公开信息和公开方式、途径、获取办法等,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他的母亲答应会将答复信件转交给他(他在法庭认同无异议)。但“维权斗士”居然居心叵测地将县教育局安排专人送达答复信件在开庭前说成“造**身威胁”,更在法庭上认为“用转车送达不行,就是要用邮寄方式送达才算”。在这个问题上,县教育局真是有点吃力不讨好,本来照顾到他不便到邮政所领取才用专车送达,却被他认为“不合理,就是要用邮寄方式,因为他是用邮寄方式提请信息公开的”,我可伶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于这点,我不敢认同老乡这位“维权斗士”的理解和观点。被告在原告要求关于“和平县教育局2010年—2015年三公经费分别开支多少?请公开每笔开支明细数据?”时,被告十分耐心而清晰地解释说“根据河源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以下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教〔2013〕135号)第一条,“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紫金县、龙川县属省直管县,须与市级同步,在2013年全面开展各项预算决算信息(包括财政预算、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另选取和平县、源城区作为试点县须在2014年前开展各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它县须在2015年前开展各项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和平县教育局每年按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已经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为:http://www.heping.gov.cn。 而对于“和平县所有中小学2010年—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请公开每笔开支明细数据?”被告也仍然耐心细致的作出解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第四条“中小学校长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学校要指定机构负责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认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食堂、便利店债投标等不属于县教育局公开内容。和平县中小学各校均根据上级要求实行了校务公开、财务公开,每个学期开学,县教育局都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必检项目。具体公开情况,欢迎到各校现场查看。”被告进一步解释,目前,贝墩学校刚接受省专家组督导验收,学校也没有将食堂外包给校外人士(考虑到卫生、安全问题,宁愿学校辛苦,也要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而是由学校后勤处负责管理;由于不具备开办便利店条件,学校至今没有开办便利店(学校至今也没有完善)。可以看出被告的态度是诚恳的、认真的、耐心的,没有丝毫埋怨和不耐烦。 旁听结束后,我还从多种渠道得知,其实民政部门、镇委镇府等单位都十分关心他的生活和家庭困难,每年都会给予总额几千或几万元的必要生活资助。为了印证他们的说法,我土地驱车到他的村里了解打听,并到他家看能否见到朱明建详细了解了解。下图是他的家外观:



我是“维权斗士”朱明建的老乡,是他的曾经的忠实的粉丝。但当我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总觉到有点被忽悠的感觉——我认为他积极维权没有错,但不能披着合法的外衣去干非法勾当(以别人的不及时告知获取信息渠道为要挟,逼迫同意其承包学校便利店)。奉劝这位老乡,做人要光明磊落,做事要明明白白。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 册

x

点评

钓鱼执法官吏创 百姓维权学个样 其人之道治其人 何必上线又上纲  发表于 2015-12-6 10:54

评分

参与人数 5经验 +12 收起 理由
这辈子不信你 + 2 神马都是浮云1土豪啊··
爱情、下落不明 + 3 别地头,GDP会掉,别流泪,资本主义会笑!
和若清风 + 1 领导的短信内容怎么来的?
翠山竹海 + 1 这帖子发的真没必要,何必呢?不知道怎么弄.
吴哥 + 5 住别墅,开豪车,领低保,生活不错啊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5-12-5 12: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就好了
发表于 2015-12-5 13: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朱建明是为已还是为人,希望多一点这样的人
发表于 2015-12-5 13: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几十年前都在喊三公了。。难道楼主你敢违背党中央的精神?不过从短信看,朱建明也涉及到勒索。典型的知法犯法行为。。这也要严厉打击。。
不过看楼主的他家房子照片。如果是真的,他压根就不配领低保等补助。。那就bs。。

ps:曾经有个小领导想帮我(其实就是想收买我)。说可以帮我申请低保啥的。。我一口给回绝了。我压根不符合低保的标准。要是去领,岂不是就是骗保了。
还有一次要我删帖,带了哈密瓜、荔枝+3百吊钱来我家。。我晕。。你不来送东西还好。你送东西给我。我还亏了。不值400的东西。我退了400冲到他话费上。我还倒赔。还耽误时间。汗。。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5 17: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abc123 发表于 2015-12-5 13:19
共产党几十年前都在喊三公了。。难道楼主你敢违背党中央的精神?不过从短信看,朱建明也涉及到勒索。典型的 ...

有骨气。
发表于 2015-12-5 17: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热水电脑 于 2015-12-5 17:56 编辑

根据LZ的描述,朱明建这次诉讼输了,同时还输掉了“品”。
发表于 2015-12-5 18: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庶民 于 2015-12-5 18:42 编辑

这种人实质就是打着维权旗号捞私利的人,有些媒体却推波助澜。对这种浪费行政资源的行为,政府不能被这些人勒索,要坚决制止和打击。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5 18: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观察都是一步手机,怎么会经过这么多人都是朱明建发给不同的人收信手机。其中真假感觉没有必要去辩论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5 18: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部手机的自导自演
发表于 2015-12-5 19: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丰田RAV4的人怎么年收入也得有十多二十万以上吧。工作不定,收入哪来??早就说过了 肯定是“勒索”未遂。被索人 理亏,一般花钱了事。公交车的一系列肯定是先要赔偿几千几万的,最后公交公司不愿意私了才被告上法院的。以上全是个人臆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6-1 20:10 , Processed in 0.01897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